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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争夺百万豪宅,加拿大香港移民与大陆儿媳法庭相斗,豪宅所属权到底归谁? [打印本页]

作者: 萌村村长    时间: 2017-1-23 22:34
标题: 为争夺百万豪宅,加拿大香港移民与大陆儿媳法庭相斗,豪宅所属权到底归谁?

一对香港移民夫妇将自己价值百万的房子转到儿子名下,不料儿子离婚,来自中国大陆的儿媳要求分割家产,最终法官判决此家产仍归这对香港移民夫妇拥有,儿媳分割家产梦碎。


法庭文件显示,香港移民Thomas和妻子Anita于90年代移民温哥华,于1991年以19.3万元(加元,下同),在温哥华West 19th Avenue买下了一间独立屋;到了2011年,这间屋已升值成120多万了。


Thomas和再婚妻子Anita共有3个成年孩子,儿子Kevin和两个女儿 Pamela 和 Linda,Anita是Kevin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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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和妻子位于温哥华West 19th Avenue的独立屋(Google 街景)


在温哥华生活4年后,Thomas和妻子决定回流香港,每年只在春夏两季回温哥华住几个月,为了税务问题他们咨询了会计师。决定做加拿大的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会计师建议将物业转名至子女名下,因此,Thomas夫妇在1996年9月17日,将物业转至儿子Kevin和女儿Pamela名下,并在同日完成房屋抵押手续。


因为会计师的指导,在这个转名的做法中,Thomas等于把房屋抵押给儿子和女儿,按揭金额为房屋当时的市价49.3万元。这样子女无须支付按揭或利息,Thomas夫妇也继续承担房屋的所有开支。作出这个安排的好处是,Thomas夫妇能继续全权拥有房屋,并保留房屋的实益权(beneficial ownership) 。两人的律师和会计师都指,即使房屋已转名,Thomas也能避免子女动用物业借款或出售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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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Thomas的儿子Kevin。


Kevin现在60岁,他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但后来离婚了。Kevin目前在U.B.C.高尔夫俱乐部做厨师,每小时赚16元。


1995年,时年39岁的Kevin透过网上约会认识了来自中国、24岁的女子Jenny,两人1998年5月在温哥华结婚,婚后父母住在楼上,Kevin和妻子住在楼下,其后两人分别在2000年和2004年生了1儿1女。Jenny也曾在U.B.C.高尔夫俱乐部任洗碗工多年,目前她在一个老人护理院做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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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把房屋抵押给儿子,由儿子Kevin开出期票,几经变换,最后一张期票是123万。但是到了2011年9月9日,Thomas收回房子,与儿子之间的抵押关系也自然解除。


到了2012年,Kevin跟妻子Jenny的婚姻出问题,妻子带着年幼子女搬出他们的居所,两人最终在2016年离婚。


Jenny要求分割房子的物业拥有权,她认为Thomas将物业转名给Kevin时,等于已将房屋送出,最后Thomas在2011年将物业重新转到他自己名下就是为了防止她分家产。法庭上Thomas与Kevin均否认,Thomas说从来没打算将房屋送给儿子作礼物。


法官认可Thomas为税务问题作出的考量,确认Thomas一直拥有房屋的实益权。法庭最终判处原诉人Jenny败诉。


(来源:加国无忧)


作者: JaneZ    时间: 2017-1-23 23:55
判得正确。

作者: 迎风招展的普大爷    时间: 2017-1-24 01:27
判的好啊

作者: Jingdi_美发师    时间: 2017-1-24 09:08
判的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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