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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 自家独立屋出租后 加拿大房东被罚130万 丢了一条人命 肠子悔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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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小队长 发表于 2019-11-17 22:50: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山西
攒钱这么多年,一夕全没,还害了人命

大温哥华和大多伦多出租市场火热,一些房东为了多赚取房租,并没有对出租房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改造,然而这可能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6年前就有多伦多非法出租房发生火灾,24岁女子因为烧伤而死亡,在经过5年的法庭斗争后,近日安省法院裁决,非法出租房房东需支付给被害者父母130万的赔偿金。

24岁少女命丧出租房大火
房东赔偿超130万

2013年11月,租客Alisha Lamers在多伦多租住的房屋发生了火灾,她当时被困在地下室,当消防员把她救出时,她昏迷不醒,身体的55%都被严重烧伤,仅3天后,她就因为严重缺氧而死亡,而此时她才24岁,搬到出租屋也才1个月。

事后调查发现,这个地下室套间是非法分租房,即屋主非法将整栋独立屋分成多间套房,租给不同的租客,而且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设施检查和改造。陪审团表示,房东Konstantin Lysenko在房屋内没有“准备的,被批准和实施的”安全计划;没有维护烟雾报警器保持在运行状态;也没有将房屋每层至少设置两个出口。根据安省的消防法规,如果地下室有人居住,那么至少需要2个逃生出口。


之前的调查也显示,房屋有多项安全违规操作,比如地下室没有烟雾报警器、窗户上有铁栏杆、没有法律规定的第二出口等。法庭判决,因对Lamers父母造成的伤害,房东 Lysenko共需要支付超过130万的赔偿金。2015年,该房东已经支付了6万元的消防违规罚款和1万5000元的受害者附加费。

在接受律师的质问时,房东Lysenko承认,没有拆掉卧室窗户上的栏杆真是太“愚蠢”了,应该早点把栏杆拿掉。他表示自己想做一名好的房东,但不知道分租房需要经营牌照以及满足防火规定。

非法分租问题严重
分租屋管理条例松散

非法分租已经成为全国性的问题。数据显示,过去5年已经有至少532间非法分租房发生火灾,导致47位租客死亡。

代表Lamers父母的律师表示,Michael Smitiuch表示,本次裁决可以给经营非法分租的房东一个威慑作用,“房东不应将租客的安全和健康置于危险中,本次的案例向房东传递一个强烈的信息,那就是如果打算出租物业,一定要确保物业安全。”

2018年5月,多伦多大学士嘉堡分校(UTSC)附近一间独立屋也发生过类似的悲剧。房屋在凌晨发生大火,导致4名中国留学生1人死亡、3人受伤。


根据多伦多市政府的规定,分租房(Rooming House)是指有超过4个人分租卧室并共同使用厨房以及卫生间等公共空间,而且分租房只允许出现在约克、多伦多和Etobicoke。多伦多和Etobicoke的分租屋需要申请牌照。也就是说,多伦多的士嘉堡是不允许有分租屋的,大火的屋主是违法经营。

根据安省政府的地产文件,被烧毁的房子房主和丈夫拥有UTSC附近的6个独立屋,全部用作出租,他们将房屋分成多个房间,甚至有房屋一共居住了16人,然后向每名租客收取少量租金。

有租客表示,她和其他四名国际留学生共同居住在地下室,她付的房租是350元,而在当地华人网站上,附近单位楼上的租金大约是每月550元左右。

位于3321 Ellesmere Rd的独立屋地下室也有8名国际留学生居住,共享公共设施。该房屋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地下室有两个充满霉菌的浴室,两个厨房中其中一个没有自来水,还有至少两个烟雾探测器破损或过期。


士嘉堡当地市议员Jim Hart表示,分租屋在大学附近确实需求很大,问题是现在没有法例管理或帮助这些分租屋遵守安全规定。大都会租客协会联盟的负责人Geordie Dent也认为,分租屋是个大问题,但许多人现在只负担得起分租屋,房东就是利用这一点赚钱。

多伦多房屋政策专家Paul Dowling指出,多伦多6个区市在合并之前,对分租屋有各自的政策。合并后分租屋政策并不统一,没有人知道现在市内到底有多少分租屋。因此,市政府无法检查和规管现有的“非法”或无牌照的分租屋,只能对违反消防规定、物业规定或者土地使用附例的物业业主进行处罚。

温哥华分租屋需牌照
房东需谨慎经营

温哥华的租屋市场也有很多违规现象,市府正加强管理,无论是为了自身还是租客的利益,出租屋房东都应小心经营出租屋,严格遵循市府规范。

温哥华市府明确规定,长期出租房也需要牌照。温市府规定,允许业主长期出租的物业包括独立屋、后巷屋、第二套间、双拼屋、公寓、住宅或商业建筑、多种可变住宅以及分租屋等。其中分租屋如果只有1到2名租客,和业主共同居住在房子里,比如交换学生等,那么无需商业牌照;如果有3名或以上的租客在房子中居住,则需申请商业牌照。新商业牌照的申请费用为56元,牌照费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从34元到71元不等,每年的牌照都会在12月31日过期,需要每年新申请。



除了长期出租屋外,温哥华从去年4月开始加强规管短租市场。去年4月19日新的短租条例生效,根据新例,温市只允许业主将自住物业(principal residence)用作短期(少于30天),所有非自住物业包括第二套物业、后巷屋、独立屋地下室等则一律不可短租。从2018年9月1日开始,所有实行短租经营的经营者都必须申请商业牌照,而且需要在网上的短租广告中标明牌照号码,否则可能面临高达1000元的罚款,未在短租广告平台上标注牌照号码的短租广告将被下架。

对于房东来说,无论是长租还是短租,出租给留学生还是本地家庭,都需留心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申请牌照,按照政府规范检查房屋的安全设施,给租客一个安全的家。

来源:加西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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