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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喜购加拿大豪宅 中加要签署追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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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频道楚卿 发表于 2015-2-14 12:43: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北美地区
中国加拿大已经在商讨签署追赃协议


在中国司法部去年年底发布对外逃贪官“最后通牒”自首后,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刘菲近日透露,近期有多个中国贪官向总领馆主动办签证回国自首。她又指出,中方正积极争取与加拿大签署《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不仅要追逃,也要追赃。


刘菲近日陪同访问温哥华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四庭庭长罗东川,会见中文传媒。陶凯元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加中商谈《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是由中国外交部、公安部负责,她不清楚会谈进展情况。不过,刘菲证实,该协定是加中双方司法合作的一部分,目前正在商讨中,希望能够早日完成签署。

加拿大向被称为逃亡天堂


据了解,加拿大向来被称为中国贪官和犯罪分子逃亡海外的天堂之一,尽管加中两国尚未签署引渡协议,


但两国政府即将签署的《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将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追赃返还和分享事务上的合作。对于外逃经济罪犯被没收资产的最后处置,分享是国际惯例。刘菲透露:“在加方配合支持下,最近有些人(外逃贪官)主动来总领馆办签证回国自首,这是很好现象。不但可以堵住贪官外逃后路,同时可扩大中加双方司法合作。”至于有多少人自首、贪官姓名,以及家属是否随行等,刘菲指这些都无法向媒体透露,仅强调是在中国对自首贪官可减刑的政策感召下,这些嫌疑人士才愿意回去自首。


加拿大驻华大使赵朴上月就加中两国反腐合作、经济犯罪追赃等议题接受英文《中国日报》访问时,确认加中两国已准备好签署一项涉及追赃的协议,包括把涉嫌贪腐人员的非法所得返还中方。他表示,该协议涉及“把逃往加拿大的、尤其是涉嫌腐败活动人士的非法所得及财产返还”。赵朴称,该协定一旦签署,将可以作为跟其他国家签订类似协议的参考。


喜购买加拿大豪宅


中国社科院2011年发表报告指,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中国贪官富二代,往往就是加拿大豪宅主要买家。在中国近年来发起全球追逃贪官行动后,已有包括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被控涉嫌挪用逾8亿人民币公款的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以及高山案中的从犯李东哲、李东虎兄弟等人被遣返、或自首返回中国。(来源: 加拿大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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