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的是发生在加拿大卑诗省的一个婚外情故事。
故事很老套,男子婚内出轨小三,长达10年时间。
2017年12月,男子送给小三$1,000现金,让小三买钻石戒指当做圣诞节礼物。
小三拿着这笔钱,买了一个戒指,含税价是$1,120,小三自己承担了税。
结果,等到今年3月6日,男子的原配发现了他婚外情的事情。
原配要求小三退还丈夫送给她的所有礼物。结果小三不同意,男子就将小三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双方展开对峙。小三表示,这枚戒指是你送我的圣诞节礼物。男子却说,这是礼物不假,但是你还欠我钱。小三还表示,自己之前已经给男子的原配开了一张$800的支票,但是几天后,原配竟然让她偿还男子十年来支付的$5,000修车费。并且说,如果自己愿意偿还$4,000元修车费,也会接受。小三非常愤怒,就要求银行停止兑换之前的支票。那么,钻石戒指到底是不是应该归还呢?
以前曾有过这样的案例:
双方订婚后分手,婚礼取消,订婚戒指归还给买方。不过,由于这是一起婚外情,戒指又该如何何去何从呢?后来,民事审裁处根据“裁定”,这个戒指就是一个礼物,没有证据表明这是债务,所以不用归还。至于还修车费,也没有证据表明小三收过修车费,所以也不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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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起婚外情案件,你想说什么?
来源:加拿大约克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