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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冤狱,无罪释放!他胸前的大红花格外刺眼!丧事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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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小队长 发表于 2020-8-8 05:20: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俄罗斯
来源:这就是加拿大





8月4日,下午4时。

江西高院依法判定张玉环无罪。

一个长达27年的最长冤狱终于宣告终结。

但对无罪释放的“杀人犯”张玉环来说,失去的9778天却再也回不来。

曾经幸福的家只剩下断桓残壁,随风摇曳。

前妻改嫁为人妇,父子相见已不识。

乡音未改,物事人非。

释放后的几个问题让人迷惑,一起探讨!

第一,为什么胸戴大红花?

这是我第一个想到的疑问,而且非常强烈。

当张玉环无罪释放,回到阔别27年的老家时,是谁给他戴的大红花?

这是金榜题名,还是荣归故里?

一个坐了27年牢的“杀人犯”,竟然胸戴大红花“光荣”回乡了。

这得是多大的讽刺啊。


第二,谁在丧事喜办?

一场长达27年的冤狱,当然不是一朵大红花能够掩饰的。

我不明白的是,明明是一场人间悲剧,为什么在一些媒体的笔下,竟然写成了喜剧?

第三,如果张玉环无罪,真凶在哪?谁有罪?

平白受冤,死缓27年的张玉环无疑是不幸的。

但相比较呼格吉勒图或聂树斌来说,劫后余生的张玉环又是幸运的。

如果当初在“连伤两命、性质恶劣”的情况下,直接判处死刑,或许他永远也等不来一家团圆的一天。

正是说明当时的判决存在争议,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才在一二审时留下了活口也留下了空间。

如果不是他和大哥张民强、前妻宋小女坚持不懈地申诉鸣冤,也许也就不会引发关注,并迎来高院再审的希望。

如果不是澎湃、财新、新京、上游等媒体的关注报道,不是王飞律师、尚满庆等律师的挺身而出伸张正义,张玉环一家还将在绝望的苦海里挣扎。

直到最终陷入黑暗,归于无息。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无罪释放后,江西高院向张玉环道了歉,另外二十多个经办单位也作了赔礼道歉。

敢于纠错,敢于认错,这不能不说,是法治的一个进步。

张玉环说:

“我接受他们的道歉。”

事实上,他不接受又能如何呢?

目前能做的也只能是申请国家赔偿。据张玉环的律师说,赔偿金额可能在700万元左右。

但再多的钱也换不来逝去的青春,从此发妻变前妻,父子不相识。


问题是,案子终于翻了,张玉环也揭露了他当初被屈打成招的真相,好,终于走到了清算“坏人”的时候,你发现:这时,竟没人说话了!

一切太不正常了。媒体再一次集体失声了!大家自己思考吧!

同样,今天我们也不禁要问,张玉环的悲剧到底是如何造成的?
是谁,放出的大狼狗。又是谁,坚持要判他死刑?

现在,我们不关心赔偿,我们只关心追责。

悲剧一次次重演,到底为了什么
问题在于,这样的悲剧,并不是个例,它一次又一次地发生,一次又一次地重演。
就在张玉环被捕后一年,河北的聂树斌陷入了「强奸杀人」的指控,与张玉环一样,聂树斌案也没有证据,只有口供。令人骇然的是,从提起公诉、审理、宣判到执行死刑,只有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就这样,还未满21岁的聂树斌就被执行枪决。直到2005年,真凶落网后,2007年,真凶证明了聂树斌的清白,只不过,到那时,正义已经缺席了13年。



| 聂树斌留下的为数不多的照片之一。
图片来源:央视网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内蒙古小伙呼格吉勒图身上。
仅在聂树斌案两年后,呼格吉勒图因当时的「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被执行了死刑。
本来是报案人的呼格吉勒图,在同样没有证据和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冤死,那年他只有19岁。更让人气愤的是,从发现尸体,到处决呼格吉勒图,只有62天。
也是到了2005年,连环杀人凶手赵志红被警方抓获,并供认了杀人和强奸事实。呼格吉勒图这才被证明清白。
与聂树斌案、张玉环案类似,破获呼格吉勒图案的人都得到了一定奖赏,甚至被当时媒体称作「神探」。
| 2015年11月11日,呼格吉勒图骨灰迁入新坟。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先生亲自为呼格吉勒图撰写了墓志铭。全文如下:
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中国政法大学 江平教授撰
中国书协理事 刘俊京 敬笔
图片来源:中新网

这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案件可以说层出不穷,如海南的陈满案,被控杀人放火,23年后再审平反,还有湖北佘祥林案,被控杀妻,结果11年后「被杀」的妻子居然又回来了......
这些含冤,本质上都有同一个面孔,无辜被捕,屈打成招,侥幸被平反。
江平先生为呼格吉勒图写的墓志铭里提到: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
反过来说,如果司法出现不公,无辜者蒙冤入狱,那么我们社会正义的底线将会消失。
与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相比,张玉环、陈满、佘祥林...算幸运的了。
至少还保住了性命。

写在最后
当社会正义不能被实现,法律公平不能被树立,清白之人背负污名,其结果必然是邪恶之人逍遥法外,社会终被邪恶所吞噬。
也许更可怕的是,我们所有人都已习惯于司法不公的现状。
习惯于警察办案的「只有错抓没有错放」,习惯于「被捕就意味着定罪」,习惯于「冤案平反难于上青天」的现状,习惯于为每一次冤案得以平反「感动」的热泪盈眶...习惯于社会最基本的正义成为奢侈品。
当人们终于不再知道何为正义,也不再感兴趣何为正义时;
当人们视良知为笑话、将寻求公平、正义看作一种不成熟,或无关紧要的「别人的事」时;
当人们不再为冤屈鸣不平,不再为荒诞和邪恶而愤怒时;
至暗时刻就已降临。
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未来。
如果相关枉法者不能被追责,冤枉一个人的代价如此之低,只会让恶魔在冷笑,让魔鬼偷着乐!
只有记住惨痛的历史,才能避免沉痛的重复。

绝不能让制造冤案者,有继续制造冤案的机会。

何况,这些所谓的“国家赔偿”,花的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

我们的钱,不能花到这些渎职枉法草菅人命者身上。

张玉环无罪,就该有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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