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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 加国华裔教师竟是大色魔?涉嫌性侵女童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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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小队长 发表于 2021-1-13 04:32: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来自: 德国
来源:加西网


表示,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根据约克地区警方,华裔音乐教师Angus Wong涉嫌多年来性侵一名女童,他于1月7日在万锦家中被捕。


据悉,这名华裔老师是一名小提琴老师。他于1997年之前居住在安省伦敦市,1997年至2011年搬到士嘉堡居住,2011年至今一直居住在万锦市。





根据警方,上个月一名女性受害人报警,指称自己在2008年(受害人当时8岁)跟随Angus Wong学习小提琴,一直到2016年她16岁为止。在此期间遭到Angus Wong的性侵。


警方已起诉这位小提琴老师,Wong面临多项指控,包括性侵犯,性剥削和对16岁以下人群的性侵犯。


警方表示,Angus Wong在家中教授小提琴已有多年,警方相信还有其他受害人。呼吁受害者致电1-866-876-5423——7071或www.1800222tips.com与警方联络。





请鼓励受害者发声,而不是质疑她


有网友指出,“怎么现在才报警?都这么长时间了,该如何证明?还有..当初都16岁了,为什么不在那个时候报警?疑点有点多啊”


针对上述↑网友,只想说真的印证了一段文字:


即使选择公开的受害者越来越多,但他们面临的舆论压力仍然不少,甚至在今天爆出来的这件事件中,看到一些圈内的聊天对话里,有些人仍在为施暴者寻找开脱的借口,仍在谴责受害者,或者仍然在用自己对于强奸的想象来猜测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为什么她三年前不说要等到现在才说?

为什么她当时不反抗甚至还要求戴套?

是不是当时爽了然后事后反悔?





不过,大多数网友还是认为:“受害的孩子太可怜了,当时是小孩子,不敢说,现在长大了,才终于有勇气报警。”


加拿大警方表示,
关于性犯罪没有诉讼时效法规
!犯罪者可以在犯罪日期之后任何时间被起诉。


我们要给受害者以舆论支持,创造一个对受害者友好的环境,鼓励受害者发声,而不是质疑她!


所以,受害者晚报警没有错,错的,是施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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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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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发表于 2021-1-13 07:30:00 来自蒙城汇手机APP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美国
这个人因该被车裂或用锈刀子凌迟,一天刮三刀。一脸的淫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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